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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首先必須承認,這個廣告對我吸引力還滿大的。(笑)但是那時候就有在猜想,這個廣告後面一定是會吵很大,果然沒錯。

  很好奇,什麼叫做物化女性?在網站上找了找:女性主義提出「物化」這個概念,就是男性把女性當成生產機器、燒飯管家、洩慾對象、使喚僕役,剝奪女性身體自主權……我認為這些點以「物化」來字來描述是很合情理的。但是為什麼到了最後,選美比賽、露很大的殺很大廣告、含有性暗示的一切物品,通通變成物化了?也就是說,在晚宴上穿低胸馬甲是很sexy、很能展現出女性魅力、很大方、很吸引大眾(尤其是男性)目光,但是,很sexy地穿低胸馬甲以大方地展現出女性魅力,以吸引大眾(尤其是男性)目光去拍廣告時,就又變成是不對的、不好的、是自己在物化自己的性別的。噢!在晚宴上可以,廣告中不行,這是不是也是剝奪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行為呢?

  第一次和別人見面,看外貌就叫膚淺。問題是第一次和別人見面,如果先前都沒有認識,有辦法得知道對方的內涵?如果先前就有認識但沒見過面,那麼已經知道了內涵想知道外貌不合情理嗎?外貌是一種條件,內涵也是一種條件,各個條件每個人重視程度都不一樣,那麼強調外貌的人膚淺的人居心為何?

  選美究竟是不是把人給物化了?它把大部分的人覺得順眼的人擺上台,然後去品頭論足一番,之後換各種服飾,問幾個無關痛癢的問題,最後幾家歡樂幾家愁。我很疑惑……為什麼同樣是在追求美的過程,有的叫藝術,有的叫物化?只有物能美,人不能美?為什麼會有帥、美、醜、惡、胖、瘦這幾個字的誕生?

  我想,比較不偏頗的說法,應該說是殺很大的廣告,是用了她對於多數人而言會覺得是美感的身材,來達到吸引觀眾目光的廣告效果,她的確是有吸引人的一面。當認為他是物品而不是人時,那種鄙視,才是真正的物化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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